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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CCER方法学正式发布!
 

2025年1月3日,生态环境部分别发布了《关于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公路隧道照明系统节能(CCER—07—001—V01)>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4〕486号)(以下简称《隧道照明方法学》)和《关于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甲烷体积浓度低于8%的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CCER—10—001—V01)>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5〕1号)(以下简称《瓦斯利用方法学》)。

 

本次发布的《隧道照明方法学》属于交通运输业领域和能源需求领域方法学,《瓦斯利用方法学》属于燃料(固体、石油和天然气)的逸散性排放领域方法学。两个减排方法学发布进一步拓宽了我国自愿减排项目支持领域。

 

 

本次发布的两个减排方法学呈现以下主要特征:

 

(一)联合发文,共同推进我国温室气体减排工作。本次两个减排方法学由生态环境部联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以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与国家矿山安监局综合司共同发文。通过联合发文,形成部门间合力,共同推进我国温室气体减排工作平稳有序健康开展。

 

(二)坚持诚信和自愿原则,引导动员社会减排。文件要求生态环境部和相关领域发文机构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减排项目积极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并获得减排量收益。因此,发文相关部门有义务去鼓励和引导相关项目企业去主动开展相关工作。

 

(三)持续强化项目质量和数据质量监管。两个文件通知都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在数据质量方面,一方面继续对各项数据的监测与审核做出详尽且严格的要求;另一方面,两个方法学均要求将项目监测数据与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联网,提升对数据质量的监督管理效率和效果。

 

(四)协同效应增强。特别是《瓦斯利用方法学》,可以“避免甲烷直接排放,避免项目所在区域电网的其他并网发电厂(包括可能的新建发电厂)发电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避免既有或拟建的供热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具有很好的减排协同效应。

 

(五)符合政策和产业发展趋势。对于甲烷减排项目,近年来受到我国和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将加强甲烷减排工作;对于隧道照明能效项目,覆盖面广,开发和运营成本相对较低,易于推广。

 

(六)额外性免予论证。本次发布的两个减排方法学的额外性都免予论证。

 

(七)符合保守性要求。本次发布的两个减排方法学在项目边界、计算方法和计算参数监测过程中都遵守了减排量需要符合保守性的要求,确保项目减排量不被过高计。

 

本次发布的《隧道照明方法学》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作出了诸多修改与完善。在适用条件上,明确减排项目业主可以是隧道产权所有者(包括履行所有者职责的法人单位)或其授权的相关法人主体。相比征求意见稿,扩大了项目业主范围,允许有更多的潜在主体参与减排项目开发,也解决了之前受限于“属于同一法人所有”的要求而导致减排项目体量有限的问题

 

对于《瓦斯利用方法学》,明确适用对象为甲烷体积浓度低于8%的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不适用于人为将甲烷体积浓度大于或等于8%的煤矿瓦斯进行稀释后得到的煤矿低浓度瓦斯。同时,《瓦斯利用方法学》考虑了瓦斯分解销毁利用并进行供热的情况,避免了既有或拟建的供热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因此在项目边界以及后续的温室气体排放源考虑和计算方法上都有着较大的调整

 

我国CCER在2024年启动后,已经有多批减排项目挂网并完成了公示。截至2025年1月3日,已完成挂网公示的项目共有56个,还在公示中的项目有11个,完成减排量公示的项目1个,已终止的项目共12个。目前尚无新的减排量正式签发。尽管官网对“已终止”的项目未给出明确原因,但大概率是因为材料不完整、不规范导致申请被拒。因此,建议后续项目在申请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避免被拒耽误项目进度

 

CCER交易价格在CCER启动后不断上涨,并将维持在高位水平,主要原因是CCER启动后市场供应不足。但是,现阶段CCER只能采用挂牌协议的交易方式,原因是价格信号尚未形成,以及为了稳定市场预期、提升交易活跃度、促进价格信号形成。对此,主管部门仍然希望CCER在开始初期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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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5年1月6日 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