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布 | 生态环境部发布碳配额分配方案!

7月2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市场价格发现机制;鼓励大规模、高能效、低排放机组,鼓励掺烧生物质机组与燃气机组,鼓励机组供热。强化技术创新,推动行业企业绿色低碳转型等。

 

关于公开征求《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管理,做好发电行业2023、2024年度配额分配相关工作,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等材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 “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书面反馈我部,电子版材料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 邓朝阳、曹园树

电话:(010)65645635

电子邮箱:climate_china@mee.gov.cn

邮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

1.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

2.《2023、2024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发电行业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6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主要涉及以下四类机组:

(一)300MW 等级以上常规燃煤机组;

(二)300MW 等级及以下常规燃煤机组;

(三)燃煤矸石、煤泥、水煤浆等非常规燃煤机组(含燃煤循

环流化床机组);

(四)燃气机组。

《配额方案》正文包括工作原则、实施范围、机组分类、配额分配方法、配额发放、配额清缴、配额结转和重点排放单位出现合并、分立、关停等情况时的配额处理8方面内容。6个附件分别就各类别机组判定标准、各类别机组碳排放基准值、燃煤和燃气机组配额核定方法、配额结转以及配额预分配、调整、核定及履约流程等关键技术问题进行了说明。

相较于《2021、2022 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配额方案》在保持政策延续和稳定的基础上,对以下方面作了优化完善,具体如下。

一优化配额分配的基础参数,由基于供电量核定配额改为基于发电量核定配额。

二将机组负荷(出力)系数修正系数调整为机组调峰修正系数,将“负荷系数修正系数”更名为“调峰修正系数”,并将补偿负荷率上限调整为 65%,

三不再将购入使用电力产生的二氧化碳间接排放纳入配额管理范围。

四引入配额结转政策,重点排放单位在 2023、2024 年度履约时,可使用本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额履约。重点排放单位可申请将持有的 2024 年度及其之前年度配额结转为 2025年度配额,未结转配额不再用于 2025年度及后续年度履约。2023、2024 年度不可预支后续年度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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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年7月9日 11:11